|
全国范围通用 国家权威认证 使用效能最强 认可程度最高
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提高非公有制建筑领域职工待遇,弥补企业无人才评定机制,保障员工权益,帮助企业在员工职级聘用时,对所聘人员提供衡量标准,并使具备能力的人员切实得到企业及社会认可,得到与公有制企业相同社会地位。各省人事厅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工程师职称可评可考,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员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职称由省人事主管部门进行评定,政府网站统一查询,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全国通用。
现就2009年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非公有制建筑企业或建筑类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评审·申报表(请点击下载)
发证机关:省级人事厅/局颁发证书,政府网站查询,全国通用有效。
二、职称级别:
工程系列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三、专业分类:
工程师分类:工民建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设装饰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机械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暖通空调安装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申报表》(一份)(下载);
工程师评审·申报表(请点击下载)
2、学历证书复印件(二份)、身份证复印件(二份)、2寸彩照(4份);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单位证明(一份)(下载);
5、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五、申报条件要求:
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大专以上学历,33岁以上,8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
中级工程师(中级职称):大专以上学历,28岁以上,5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
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中专以上学历,25岁以上,2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
六、申报费用:
高级工程师:(包括:证书、政府批文、批文附件、评审表)综合申报费(依据内部程序定)。
中级工程师:(包括:证书、政府批文、批文附件、评审表)综合申报费(依据内部程序定)。
助理工程师:(包括:证书、政府批文、批文附件、评审表)综合申报费(依据内部程序定)。
七、证书样本:请查阅“证书样本”栏。
八、联系方式:
电 话:010—66546328
传 真:010—64121386
联系人:余老师 周老师 辛老师 电子邮箱:ccfz@163.com
工程师评审·申报表(请点击下载)
工程师评审、高级工程师评审、工程师评审认证、全国工程师评审、北京工程师评审、河北工程师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