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国家建设部已经严格规定:
自2009年3月1日起,全国各地所有的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建造师资证人员担任。
现实意义,包括两个要点:
一、关于企业施工资质,因为持有建造师资格证书的管理人员不够,将会降级或取消。
二、关于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没有取得建造师证书,将面临不能从事项目管理工作而导致失业。
附:各地考试的报名时间。
建造师是指通过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建造师英文译名:Constructor
国家二级建造师考试网上报名:http://www.bjpta.gov.cn/wsbm/2009jz2/login.htm
考试时间:2009年全国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定于6月21日、22日举行。
一、考试依据文件
人事部、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
二、报考条件
必须具备如下条件,才可以报考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经济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的学历。
(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三、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科目三科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10个工程专业,即:
(1)房屋建筑;(2)公路;(3)水利水电;(4)电力;(5)矿山;
(6)冶炼;(7)石油化工;(8)市政公用;(9)机电安装;(10)装饰装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的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四、组织实施
人事部、建设部共同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部),负责研究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政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五、报名办法
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管理的企业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下载:国家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培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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