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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法规

  国家建设部已经严格规定:
  
物业管理师,是物业行业国家唯一认可的证书。2010年物业管理师考试将在10月23、24号举行全国统一命题。物业管理师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权威性。代表了当今国内物业管理专业资质认证的更高水平,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广泛认可,物业管理师证书已成为物业管理人员执业、任职、求职的资格凭证,物业管理师也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人才的主要依据,国家承认,全国范围内有效。该职业已进入国家准入制度。
  国家物业管理师考试网上报名www.bjpta.gov.cn
  报名咨询电话:010-63959162 63959163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国家人事部和建设部于 2005 年 11 月 16 日 制定并颁布了《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上述三个文件实施后,物业管理师资格正式纳入了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系列。根据《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 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 ,并依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 ( 以下简称《注册证》 ) ,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物业管理师的英文译为 :CertifiedPropertyManage( 简称 CPM) ,准确全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
一、考试依据文件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10年度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已于近日正式下发,文件规定2010年度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于10月23日和24日举行。符合考试文件规定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向当地资格考试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免考事宜。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二)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五)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六)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七)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三、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科目四科:《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管理实务》。
  物业管理师考试内容:物业管理概述;物业管理机构;住宅小区、写字楼、商业场所、工业区的物业管理;物业的接管验收与撤管;物业管理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物业管理常用文书;物业管理费用的管理;房屋维护与管理;房屋附属设备维护与管理;安全与环境管理;文体娱乐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四、组织实施
  
人事部、建设部共同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部),负责研究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政策。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参加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五、报名办法
  
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管理的企业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下载:物业管理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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